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2 22:28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2日电)租赁业承作BNPL(先买后付)及中古车贷业务,是否会导致青年陷入债务漩涡,引起讨论。金管会今天揭露,国内3家上市租赁业务规模占全市场近9成,且3家主营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BNPL仅占4%、个人车贷占43%。

因应外界疑虑,金管会已督促租赁公会订定BNPL自律规范,强化消费者保护及风险控管机制,金管会近期并再度约谈3家上市租赁,针对中古车贷业务,建议租赁公会朝5方向强化自律规范。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3日将赴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专题报告「如何改善台湾融资公司因缺乏监管所衍生的社会乱象,以稳定金融市场并保障消费者权益」,并备质询。

根据金管会书面报告,针对近期外界关切租赁业办理中古车融资业务,金管会近日再度邀3家上市租赁公司,包括中租、裕融及和润至金管会会谈,请业者说明中古车融资业务情况。

金管会观察,租赁业多是以应收帐款买卖方式从事中古车融资,但因未订定适当融资金额标准,衍生过度融资疑虑,且融资案件多来自业务合作对象,例如车商、具车行背景转成立的行销公司等,并会将逾期案件委外催收,金管会因此建议租赁公会朝5方向强化自律规范。

第1,若非自行开发案件,应确保合作商家的行销招揽行为无虚伪不实、误导或诈骗消费者情事,并建立对合作商家定期查核机制。第2,办理中古车融资应订定适当内部标准,避免过度融资。

第3,契约内容应充分揭露利率与相关费用,含迟延利息及违约金等,消费者不履行债务时,应遵循民法规定。第4,若办理相关车贷业务属应收帐款收买,应将债权转让情形,包括受让公司名称、金额、利费率及违约金计收等,以契约或书面清楚告知消费者。

第5,应建立逾期案件委外催收作业相关规范,包括委外机构遴选标准、催收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并定期查核。

根据租赁公会资料,截至2023年底租赁公会会员共37家,业务型态包括资本性租赁、营业性租赁、商品买卖分期付款(含BNPL)、应收帐款买卖(主要为车辆融资)及资金贷与,其中商品买卖分期付款、应收帐款买卖融资对象包括个人及法人,其余业务承作对象主要为法人。

2023年租赁公会会员整体业务规模量约达新台币7500亿元,其中具市场领导地位的3家上市租赁公司,中租、裕融、和润及关系企业业务规模量合计6700亿元,占整体租赁业业务规模近9成。

进一步检视,2023年3家上市租赁承作BNPL业务量合计280亿元,占3家整体业务规模仅4%,个人车辆融资占43%、法人融资占53%。换言之,国内3家主要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以提供中小企业资金融通为主,非外界忧心的BNPL及个人中古车车辆融资。

因应外界疑虑,金管会已透过强化上市柜租赁公司内控作业程序、督导租赁公会订定自律规范,强化风险管理。截至今年1月底止,全体金融机构对国内租赁业授信余额合计3000亿余元,占全体金融机构授信总余额比率低于1%。(编辑:杨兰轩)11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