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5 11:10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5日电)因应花莲强震,农金署今天表示,行政院公告震灾灾区花莲县取得受灾证明文件的民众,既有4种贷款得申请展延,展延期间免收利息,受理期间自即日起到114年4月3日止。

农业部脸书官网发布讯息,为协助受0403花莲县地震影响的民众减轻贷款负担,提供展延免息措施。

农业部农业金融署并说,共计4种,第1种为灾区自用住宅购屋贷款,得展延2年至5年。第2是灾区非自用住宅购屋贷款,得展延2年。

第3是以灾区房屋为担保的其他贷款或其他担保贷款或汽车贷款,得展延1年。第4为保险单借款、信用卡与现金卡应缴款项及其他无担保贷款,得展延6个月。

农金署补充,这次措施是依据「金融机构办理受灾居民债务展延利息补贴办法」办理,受理时间从即日起到114年4月3日止,适用对象为行政院公告震灾灾区,即花莲县的民众,且有取得受灾证明文件者。

据此,农金署提醒需要申办者,需检具「贷款展延申请书」、「受灾地区县(市)政府、乡(镇、市)公所或税捐稽征机关出具之受灾证明文件」,向原贷款之农渔会信用部或全国农业金库申请展延。(编辑:陈政伟)11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