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9 15:48

(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基隆9日电)基隆市苏姓女子聘请月嫂王姓女子到宅服务,日前发现王女大力摇晃1个月大女儿,立即下楼质问并开除王女,将对王女提告。社会处表示,王女为非法保母将依法开罚,并调查行为。

苏女今天受访表示,当初不知政府有提供家长协助媒合保母服务,产前透过脸书月嫂社团征求月嫂,王女提出相关证照,经过视讯和到家面试后,决定聘请住在新北市的王女。

苏女说,王女一开始细心照顾女儿,但逐渐发现一些小问题,例如,王女会把自己和女儿的衣服放入洗衣机一起洗,为此她另外买1台洗衣机专门洗女儿衣服,其次,女儿患有鹅口疮,医师嘱咐要用开水清洗口腔,告知王女后,王女仍以洗澡水清洁女儿口腔,但这些问题都未严重到必须解除合约。

苏女说,直到丈夫发现女儿喝完奶后,王女却未帮女儿拍嗝,就将女儿放在床上,使得女儿溢奶,丈夫提醒要多观察王女行为,4日凌晨0时许睡前,查看监视器画面,发现王女用力摇晃女儿。

苏女表示,当时下楼质问,王女先是否认,提出监视器画面,才回应「我没有印象」,因此立即提出解除合约,要求王女离开家里,当时超心痛,做了2年试管好不容易才生下的女儿,竟受到如此对待,将对王女提告,事后带女儿去医院检查,暂无大碍,但仍需密切观察。

基隆市政府社会处妇幼及救助科长陈智昌表示,王女虽修毕托育人员专业训练课程,并领有结业证书,但未向新北市府或基隆市府登记,等同非法保母,将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处王女新台币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疑似不当对待婴儿部分,陈智昌指出,市府会发函请王女陈述意见,并召开专案审查会议,如违法行为属实,将依儿少法规定,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编辑:方沛清)11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