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09 23:13

保险业海外投资,金管会释利多。金管会预告「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一、允许保险业透过SPV赴海外发债筹资,二、允许保险业可投资取得国发会核准函的海外私募基金,三、国外投资总限额不变下,增加投资BBB、BBB-次债、公司债、对冲与私募基金额度。

此政策对保险业来说,有两大效益,一、保险业可赴海外发债筹资,借此增加筹资管道、强化资本结构,二、增加保险业海外资金配置弹性,增加投资标的与额度,借此拉高保险业投资报酬率,有助获利。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业者说,如海外投资等级BBB、BBB-的次债或公司债,目前投报率约5~6%,对冲或私募基金更高,可达逾15%,在海外投资总额不变,增加这些标的额度下,可拉高整体投报率。

该法规预告30天,最快5月底前上路;惟增加投资BBB、BBB-的次债或公司债、及对冲与私募基金额度,是属于接轨TW-ICS奖励措施,审核标准包括增资、新商品贡献度高等两大项,等条件出炉后,约第二季底前上路。

为增加保险业国外筹资管道、增加保险业海外投资标的与额度,金管会昨预告修正「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释出三大利多。

一、允许保险业可转投资申设「国外筹资事业SPV」做海外发债筹资,以强化资本,该SPV营运资金允许寿险业做贷款。例如A寿险业转投资在新加坡成立SPV,该SPV营运金可由寿险业贷款,并计利害关系人交易放款以业主权益(净值)1.5倍为限。

二、允许保险业可投资取得国发会核准函,在海外发行的私募基金。官员说,例如过去保险业只能投资台杉在国内发行的私募股权基金,未来将可以投资其在海外发行的私募基金。

投资风险权数比照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得计提40.36%(私募基金33.75%+汇率风险6.61%),100元投资得拿40元资本,但因海外私募基金投报率逾15%,等于增加保险业海外投资标的。

三、接轨TW-ICS的奖励措施,增订提高保险业资金配置弹性,只要业者增资或新商品贡献度高,在该业者国外投资总额不变下,增加BBB、BBB-的次债或公司债,及对冲与避险基金的投资额度。

官员举例,如A寿险核定国外投资额度是45%,原先投资次债、公司债额度是7.5%(可运用资金×45%×7.5%),未来增加3个百分点,提高到10.5%(可运用资金×45%×10.5%);对冲和私募基金也从3%,提高到6%,等于让保险业资金配置更加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