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4 12:22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4日电)中油委托林姓业者转包郭姓男子的公司施作冷气更换工程,郭男于更换冷气时不慎自5楼坠落死亡。北院认定林男涉过失致死罪,审酌他与死者家属和解,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指出,林男的公司于民国110年2月间承揽中油台北营业处「机房汰换冷气工程」,林男转包郭男的工程公司施作,郭男与2名员工于同年2月25日到台北营业处5楼外墙安装冷气。

判决表示,郭男趴在冷气室外机上伸手固定螺帽时,因室外机安装架与墙面间膨胀螺栓有2个被拉出,郭男当时连同室外机坠落到2楼雨遮,再撞到1楼人行道矮墙护栏后倒卧人行道上,经送医急救后不治身亡。

检警勘验时,发现郭男等3人施工时,并未配戴安全带、安全帽,现场也没有安全网等防护具,认为林男未做好安全维护措施,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林男。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林男否认犯罪,辩称自己不是工地负责人,否认有过失,况且冷气工程是委外由郭男的公司承揽施作,他的公司并未干预或介入。

北院认为,林男明知本件工程是在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处作业且有坠落之虞,竟未于事前告知郭男有关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暨职业安全卫生法及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导致郭男于施工过程中死亡,林男因过失而致人于死,事证明确。

北院审酌林男与被害人家属已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害,且无前科,判处林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接受法治教育课程4场次。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