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6 18:44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6日电)国内保险业2026年将接轨TW-ICS,金管会今天公布第3波监理协助措施,考量寿险业资金有一定比例配置国际板债,金管会准寿险业在2023年底前持有的可赎回债在最近可赎回日前利息可纳适格资产计算,且新兴风险将给15年过渡期。

为协助国内保险业2026年接轨国际新制,同时考量台湾国情,金管会2023年7月及11月分别公布首波及第2波在地化及过渡性措施,为寿险业增资压力锅减压。金管会保险局长施琼华今天亲自出席例行记者会,公布第3波监理协助措施。

第3波在地化措施方面,原依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发布的ICS 2.0规定,可赎回债因存续期间可能被赎回,不具固定收益性质,非属适格资产,但以台湾为例,寿险业资金配置国际板债占一定比率,其中很大比例已过5年不可赎回期,属可赎回债,若依ICS规定,国内寿险业接轨新制,资本势将面临冲击。

金管会考量可赎回债在最近可赎回日前的现金流量仍具固定收益性质,基于减缓寿险业接轨冲击并维持债券市场稳定,金管会准保险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可赎回债(不包括结构债),最近可赎回日前现金流量可纳适格资产,但今年起新增的可赎回债则不适用。

过渡性措施方面,金管会拍板给保险业新兴风险15年接轨过渡期。施琼华指出,相对现行RBC,TW-ICS新增的新兴风险对国内保险业为一大挑战,为协助业者循序渐进导入TW-ICS,金管会针对新兴风险,包含长寿、脱退、费用及巨灾风险等,决议给予15年自0%线性递增至100%的过渡性措施。

施琼华表示,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2日已于保险业接轨IFRS 17及TW-ICS资产负债管理国际研讨会中表达,保险业接轨并非将国际规范全盘套用,金管会会给予业者适度在地化及过渡性措施,协助业者顺利接轨。

施琼华指出,黄天牧在研讨会也提到,金管会对保险业接轨秉持5大原则,首重考虑国情,其次是循序渐进,第3是考虑努力程度差异,对大中小型业者差异化管理,第4是建立诱因机制,对于愿意配合政策、增资及调整商品结构的业者多予鼓励,第5是将每5年定期检讨监理协助措施。

金管会今天同步公布差异化管理机制,将依保险业增资及新契约贡献(CSM)努力程度,在不增加保险业海外投资额度下,订定提高保险业资产配置弹性配套措施及降低风险系数奖励措施,鼓励寿险业「自助人助」,努力接轨。

首次申请奖励的增资指标,金管会将依业者自2013年起至首次申请时的累进增资金额占风险资本比率,给予1至4次奖励措施选择权利,后续业者新增的累进增资金额占风险资本比率达10%时,也可取得1次奖励措施选择权利,奖励措施包括放宽资产配置弹性或拉高特定资产投资限额等。

另一方面,金管会将在15年接轨过渡期间内,每年检视各业者自行提报的CSM预计数达成情形,当达成率达100%时,业者可申请投资政策性公建部位风险系数维持适用前一年度风险系数,达成率若达105%,除了政策性公建,股票部位风险系数也可维持适用前一年度风险系数。(编辑:杨凯翔)11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