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8 17:10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8日电)金管会发现国泰投信全委投资经理人在任职期间违反个人交易规定,透过职务上知悉消息,在所管理全委投资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进行相同个股买卖,金管会今天开罚国泰投信新台币120万元,并命国泰投信解职该经理人。

金管会透过一般金检发现,国泰投信前国泰人寿全权委托国泰投信投资帐户(台股九)经理人在担任全委投资经理人期间,以职务上知悉消息,在所管理全委投资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进行相同个股买卖,且未依规定向国泰投信申报。

对于国泰投信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范利益冲突,且未能有效督导及查核经理人个人交易行为,影响全委投资业务正常执行,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今天宣布开罚国泰投信120万元,并对国泰投信记警告、命国泰投信解职该名违规经理人。

国泰投信遭记警告后,业务将受到4大限制,包括第1,最近1年不得申请或申报募集投资在国外有价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案件,若违法情事已具体改善并经认可者,不在此限。

第2,最近半年不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第3,最近3个月内不得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在中国地区参股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第4,申请政府基金的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等其他事项将受影响。(编辑:黄国伦)1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