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8 17:46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18日电)立法院教育委员会今天通过民进党立委蔡其昌临时提案,要求教育部体育署应修改「国家代表队培训选手及队职员因培训或参赛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碍或死亡发给慰问金办法」,提高慰问金基准,或以其他行政规则,补足职业选手被国家队征召参赛期间商业保险无法承保差额。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审查大学法第35条条文修正草案、专科学校法第44条条文修正草案、国民体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

有鉴于职业选手及队职员因代表国家队出赛,于受训及参赛期间的保费,与职业选手薪资收入落差,并为保障受训、参赛期间遭到严重伤害之各项后勤保障不足,包括民进党立委蔡其昌、庄瑞雄及何欣纯均提出国体法修法,保障选手在受训及参赛期间受伤导致职业生涯终止,国家应给予足够后勤保障。此外,何欣纯更进一步将范围扩及到学生选手,包括代表学校参赛及各项训练都纳入团体保险。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询时表示,巴黎奥运开赛在即,国家队选手是否都有保险。体育署长郑世忠表示,目前正上签「教育部体育署补助国家代表队培训或参赛短期失能保险给付与薪资差额要点」到教育部,预计5月中旬可完成,之后包含奥运等赛事都可适用。未来有薪资合约选手若出赛受伤,先由商业保险薪资理赔,不足则由体育署补助薪资差额。

郑世忠说,若有1年合约,从受伤那天开始,受伤选手除了有商业保险薪资理赔外,再由体育署补助1年薪资差额,若是2年的复数合约,同样由体育署补足2年差额,就算参与国内的甲级联赛,也会包含在内。

之前中华男篮国手因争取出场费,篮协却出现「那打不好要不要奖惩」等发言,引发轩然大波。郑世忠说,体育署同时也与单项协会沟通,未来国内任何单项赛事,只要有收门票与收益,会要求协会都要编列选手出赛费。

由于委员会今天仅进行询答,未就修法提案逐条讨论。不过,委员会通过蔡其昌的临时提案。

蔡其昌表示,今年奥运、琼斯杯及棒球12强赛等重大体育赛事举行在即,若等国体法修法三读,缓不济急,为了补足国家队商业保险对职业选手保障不足的部分,教育部已先以「教育部体育署补助国家代表队培训或参赛短期失能保险给付与薪资差额要点」来处理上述保险的问题。

此外,蔡其昌指出,未来国内职业赛事的高薪选手越来越多,应思考包括引进国外的再保公司。因此,该提案也要求,为根本解决现行体育职业选手参与国家队其保险额度不足,连带影响代表国家出赛意愿,体育署应就其可能解决方法(例如政策保险或补助方式等)作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完整报告,作为未来修法参考。(编辑:苏志宗)1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