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 首页 ( ) • 2024-04-21 11:26

再审认为,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不能认定李四强有罪。再审判决书详细解析了办案机关如何层层失守,从而酿成了这起跨越十余年的错案


资料图: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财新网】家人申诉近八年,安徽省利辛县已故智障男子李四强被判抢劫罪一案,4月19日由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再审改判无罪。15页的再审判决书,详细解析了办案机关如何层层失守,而酿成了这起跨越十余年的错案。

  此案可追溯至2007年。当年,存在先天智力障碍的李四强因怀揣一张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在江苏南京被抓捕归案,之后移交广东汕头警方,被以涉嫌抢劫罪起诉、判刑。围绕该案共形成了三份裁判文书。首先,2007年10月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作出的判决,经过同案犯的供述和照片辨认,李四强被当作罪犯“刘西文”判处12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次,两年后的2009年12月,同一法院同一审判长对该案作出裁定书,更正了“刘西文”实际为李四强的身份信息,但仍认定李四强构成犯罪,李四强于是继续服刑,期间经过减刑于2016年刑满释放,并于同年8月病逝。其三,2022年,在逃人员刘西文归案,但龙湖区法院2023年2月对刘西文案的判决,仍将李四强认定为抢劫案同伙,参与作案六宗。这也意味着,被当作“刘西文”送进监狱的李四强,在真“刘西文”落网后仍在同案犯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