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財經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3 19:59

新光增资不力,金管会今天宣布对新光金(2888)董事长陈淮舟、新寿魏宝生在2024年度各减薪五成和三成,引魏宝生喊冤,更有人质疑,三商美邦也是RBC多次未达200%,却只罚魏宝生?

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说,裁罚有三大要件,一、新寿提出改善计划并不完备,无法让RBC达标,等于「计划无效性」,二、新寿未依改善计划执行,三、魏宝生并未向金控积极争取增资,反强调透过发债或自己改善来提升R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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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寿提增资计划不完备且执行面也没有积极落实,因此落入裁罚要件,魏宝生要负责督导公司提出一个适足率符合法定标准的改善计划,这是他职责「但他明知道这个改善计划无法达标、却还提出来」。

金管会认为,魏宝生身为新寿董事长,是督导整个公司营运和管理,需要负最大责任,也因为他主持董事会,需跟母金控积极争取增资,这也是他任务,但魏宝生却没有做到,因此对魏宝生究责。

至于三商美邦(2867)虽RBC也未达200%,蔡火炎说,但三商美邦是有照著财业务改善计划执行的,另外宏泰人寿目前也已经达标了。

以下为采访QA:

Q:过去宏泰人寿、三商美邦也曾RBC未达标,但却没开罚,为何开罚新寿?

保险局(以下简称A):宏泰当初有提出财业务改善计划,有照计划做、就不会被处罚,现在处罚要件是一、没有提出改善计划,包括计划不完备,二是没有依照所报的改善计划去执行,都会构成裁罚要件

新寿提计划不完备且执行面也没有积极落实 因此落入裁罚要件,董事长要负责督导公司提出一个适足率符合法定标准的改善计划,这是他职责,他明知道这个改善计划无法达标却还提出来。

Q魏宝生因此加重开罚?

A:董事会讨论过程中,新寿也知道现增70亿元和发债80亿元,只能让RBC提升到169%,剩下部分,新寿说要用其他改善措施去提升,但这部分却没有一个具体量化说,这些执行措施、确保可以提升多少,完全没有任何量化分析。

这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且没有明确执行时程,因此这各改善计划无法让新寿6月底RBC达200%。

我们认为魏宝生没有尽到督导公司改善适足率责任,因此对魏宝生做减薪。

Q:宏泰也没有一次性改善让RBC达标,三商也是?其他公司可以分次做,却对新寿一次就开罚?

A:宏泰RBC有改善了,提了改善措施也改善了,所以没做裁罚。

三商人寿要看是否有达到构成要件,裁罚构成要件是计划不完备或没照计划执行,三商是有照计划做,目前看到是RBC没达标,这部分会持续要求,也会请三商提改善计划,若后续三商不完备、或没照计划执行也会一视同仁,也会做适当处理

Q:魏宝生为何是减薪三成?

A:魏宝生处减薪,是依照保险法136-6,这条并非裁罚性处份,是管制性导正措施,目前依据法条是136-6条第二款第七目,第二款都是管制性措施,依照现行法制只能这样做。这也是管制性措施,因此没有对新光人寿处罚锾。

依照现行规定,若要减薪,至少是减薪三成。

后续还是希望公司能够持续改善适足率,也考量魏宝生是在董事会内,没有积极争取,先给他减薪三成,是给魏宝生一个改善机会。

Q:新寿董事会没责任?

A:新寿董事会没有看到反对增资意见,是看到魏宝生在董事会中发言,没有积极去争取新光金的现金增资,都说可以透过发债、或自己改善措施来提升,反而自己强调这部分。

董事长是督导整个公司营运和管理并主持董事会,要负最大责任,魏宝生争取新光金增资部分,并没有积极处理,因此先对魏宝生做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