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5 11:53
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5年前对2名电视台女记者多次搂腰、搓胸、摸臀,甚至企图性侵、逼女方口交,张否认并反控对方仙人跳,最高法院先前已依2个强制猥亵罪各判1年4月徒刑定谳;另张书维犯强制性交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再判3年2月徒刑,可上诉。

张书维2019年2月22日邀约女记者参加春酒聚会,对方带另一女记者,张事后意犹未尽带2人到KTV续摊饮酒欢唱,趁合唱机会对二人搂肩袭胸,并将手伸入裙中摸臀,2人出声制止,他仍不以为意。张事后带邀约的女记者去汽车旅馆,扯掉对方衣裤,不顾对方哭喊「我生理期来」,强押对方头部逼口交,事后想硬上,因无法勃起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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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时,张否认犯行,供称他和2名女记者仅是在KTV包厢内饮酒唱歌,2人有主动拥抱他、劝酒,女记者也没有反对和他去汽车旅馆,并同意和他发生性行为,但两人只有「全裸滚床单」,他因为酒醉仅感觉他们都没有穿衣服,但没有与对方嘿咻,他醒来后女记者就已经离开了。

一审调查,案发前女记者和张仅因公务见过一、二次面,和同行女记者同意续摊是基于培养人脉的应酬,并非与张有暧昧情愫,且被害人事后曾质问同行女记者为何丢下她先走,显见不愿意与张独处。

法院认为,被害女记者当天正值生理期,有医院疑似性侵诊断可证,计程车司机也证称女记者和张离开KTV时是说「回新庄」,是张表示「去汽车旅馆」,二人争执一阵子,最后车才开到旅馆。一审依2个强制猥亵、1个强制性交判张7年徒刑。

案件上诉,二审认定去旅馆的女记者当时有酒意,因不愿得罪张而陪同办妥入住手续,张在房内欲强制性交,但「未遂」,因此依2个强制猥亵罪各判1年4月徒刑、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月,应执行4年6月徒刑。

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2个强制猥亵罪部分,判张书维各1年4月徒刑定谳;至于性侵女记者部分,二审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张书维2年4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认为张是否为「未遂」或「既遂」,仍有需调查厘清之处,撤销发回更审。

更一审指出,张书维虽然坦承性侵女记者,但辩称应属于「未遂」,但法院认为女记者证述明确, 也与卷内相关证据相符,认定张书维确实有性侵「既遂」。

更一审审酌张案发时身为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应知悉与记者间应酬活动分寸,但为满足自身性欲,却利用女记者因经营采访路线,欲与他建立良好互动关系,而不愿得罪的机会性侵,造成女记者心理创伤,案发后还开记者会称是女记者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贬损女记者名誉,造成被害人二度伤害。

更一审指出,张书维在审理时终能坦承有强制性交行为,且与女记者达成和解,并给付赔偿完毕,改判3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