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5 15:42

(中央社记者叶臻桃园25日电)桃园市赵姓男子与萧姓女子涉嫌为要选总统的鸿海创办人郭台铭买连署书。桃园地方法院今天判赵男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3年,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赵男、萧女在前民进党桃园县党部黄姓评议委员与郭台铭阵营联系连署及资金调度下,替郭台铭购买连署书。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判决书指出,全案由萧女提供赵男空白连署书,并交付赵男新台币5万元现金,指示赵男以发放每名连署人200元方式让连署人为郭台铭连署;赵男后续分别以相同价格,向林姓、张姓、李姓、刘姓友人取得已签署完成的连署书。

判决书指出,警方共扣得297份已完成连署的连署书,受贿人缴回贿款5万9400元;审理时赵男坦承不讳,考量其有悔意,依共同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并科罚金120万元,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赵男在缓刑期间需保护管束,并应向公库支付2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褫夺公权2年。扣案贿款5万9400元及行动电话均没收,可上诉。

萧女涉案部分,仍在法院审理中。(编辑:李锡璋)1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