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4-26 12:44
王克丹的回答

这不就是淄博模式么,而且是以房地产中介为纽带的政策。

之前讨论了现在市场上较为具有代表性的两种依旧换新政策,主要是参与主体不同而出现不同的表现:

1)房地产中介、房企以及置换群体组成以依旧换新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市场化+预预售制,大家没有看错,这里是两个“预”字,房产中介起到整合信息的作用,房企有在售的房源,置换群体有卖出和买入的需求,这时三方一起签订一个意向合同,置换群体先选择合作的房企的房子,房企在一定期限内预留这套房子,置换群体往往需要交一定的意向金,比如问题描述中的90天,而中介承诺优先卖置换群体的房子。市场化表现在,定价和交易都还是要市场定价和完成交易,如果实现旧房的卖出,则置换群体缴纳购房款完成正常的新房交易。依旧换新体现在可以在卖出旧房之前,就锁定新房的购买意向,风险在于如果锁定期内无法卖出旧房子,则预预售中的意向金需要房企退还,相当于还是置换群体要提前出钱。

2)政府、房企以及置换群体组成的以旧换新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以一定的评估价收购置换群体的房子,但政府没有那么多预算来吸收足够的房子,往往开出“房票”这种代金券,在一定年限内可以用于抵扣本市内的新房,房企收到房票后向政府兑换资金,政府则把房子作为福利性质的房子出租。

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房票类似于放松了地方的印钞权,而劵与货币最大的差异就是购买力,100元的现金一定是大于100元的代金券,这就涉及到房企向政府到底能几折兑换成现金,或者说地方财政紧张会拿土地作为兑付商品。

我们更关注参与者,房票毕竟不是现金,且只能在特定时期特定地区兑换成房子,意味着你的溢价能力下降,简单理解就是100块钱现金不想买房甚至可以放在银行吃利息,也可以转化成其他投资,房票则只能换房子,如果市场允许房票买卖,去市场价格才是房票的真实价格,如果可以,尽量选择现金,留给自己更多的选择空间和议价能力。

深圳采取的模式更加倾向于第一种,即房产中介、置换群体和房企之间的协议,描述中并没有说要不要交预预售的意向金,如果没有意向金,原则上不需要强调“如旧房未售出的,换房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在房地产供大于求,且二手房更愿意以价换量的环境下,看不到吸引人的地方,反而在房子卖出去之前大概率还要交钱,且卖出后只能买新房而非现在风险更低,更愿意降价的二手房,不是自己给自己降低议价能力么,房地产下行周期罕见的出现了买家市场和议价能力增强,还要自己降低自己的议价能力就有点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