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 正在 ( ) • 2024-04-26 16:41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指出,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