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 正在 ( ) • 2024-04-26 16:46
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 |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指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