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4-27 14:46
网络犯罪辩护黄律的回答

出台这部法律的第一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授予学位的质量。

近年来学位大跃进,越来越多的人被授予更高等级的学位,这表明我国越来越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但是,学位授予的质量却令人堪忧,特别是某些领导被授予的在职研究生学历。

比如,最近活跃于刑辩圈的热门话题。某中院从院长、副院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学位论文都存在大面积的抄袭,甚至个别段落查重率超过50%,而且还是南京大学等985名校。虽然论文抄袭属于学术不端的范畴,但是当这些人违法办案的时候,不得不让人产生“读书时狂抄论文,工作时违法办案”。

所以,对于这些大面积抄袭论文、学术不端,败坏学位授予秩序的学术剽客,学术委员会应当坚决取消这些领导的学位,把他们钉在学术耻辱柱,让其他企图通过剽窃获得学位的人乘早断了念头,净化学术空气。

目前有不少社会热心人士投诉某些剽窃论文的学术不端者,但处理情况却令人堪忧。特别投诉的对象是某些仍在位高权重岗位的领导,比如市纪委书记、中院院长、中院副院长。投诉了好几个月,仍然没有任何答复。

新出台的学位法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明确法律责任。规定对不能保证所授学位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有学术不端等情形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虽然新法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学位授予管理的重视,但这部法律仍然存在缺陷需要在操作细则中明确,就是我前面说到的社会人士监督不及时回复的问题。

这部法律能不能落到实处,回应社会关切,且看高校处理学术不端的案例。

行不行,就看这些高校怎么处理纪委书记、中院院长的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