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7 19:16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27日电)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劳动部今天表示,劳动节是劳工应放假日(国定假日),雇主应让劳工休假并给薪,若真的需要劳工在当日出勤,必须征得劳工同意,并且依规定加给工资。

劳动部发布新闻稿表示,一年一度的劳动节即将到来,依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劳动节为劳工应放假日,也就是国定假日。

劳动部指出,雇主如需劳工于劳动节出勤,应征得劳工同意,且应加发工资,亦即除原本约定照给当日工资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再加发一日工资;如有超过8小时工作时段,属延长工作时间,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计给加班费。

劳动部也表示,今年劳动节在周三,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刚好与劳动节同一日,依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规定,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择日补假,而5月1日当日仍维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质,劳工无需出勤,工资照给;至于择日补假的那天,性质就为国定假日,如有出勤,应加给工资。

劳动部强调,劳动节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编辑:吴协昌)11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