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30 17:07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30日电)环境部昨天预告碳费相关3子法,环团今天发布联合声明,认为优惠费率如同「大卖场的下杀折扣周年庆」。环境部回应,相关措施是希望增加事业单位减量诱因,进一步促成实质减碳。

环境部昨天预告气候变迁因应法下与碳费有关的3项子法草案,包含「碳费收费办法」、「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及「碳费征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

包含地球公民基金会、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台湾气候行动网络、台湾环境规划协会、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今天发布联合声明,呼吁政府正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必要性及台湾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声明怒批此3项草案宛如「大卖场的下杀折扣周年庆」,堂而皇之的在严肃的净零议程中喊价叫卖,达到宽松的自主减量指定目标,能同时享优惠费率和碳费「2折」的优惠;原先基于「污染者付费」而生的碳费,如今却沦为「污染者优惠」的折价券。

声明中并建议未来碳费费率每吨应高于新台币500元并阶段性调升,且优惠费率折扣后不应低于300元。

声明指出,若以「科学为基础的减量目标(SBTi)」,草案中订定钢铁业减碳指定目标为25.2%,但以中钢为例,现况SBTi目标应订为39%;过于宽松的标准并无助于企业加大力道减碳。

声明提到,原本环境部规画于今年第一季制定碳费费率,以碳排大户今年一整年的排放量作为碳费的计算基础,在明年收费;但现在预告草案中,费率公告生效当月,才开始对企业的排碳收费(即若7月公告,仅收7月至12月的碳费);批评环境部「已经完全失去身为主管机关的信用」。

声明表示,关于自愿减量额度(碳权)抵减排放量的规画,国际上已有共识,要求企业在使用减量额度时,需再注销额外的减量额度,且减量额度普遍被批评「夸大」减碳效益;而环境部却反其道而行,膨胀其减碳效益,不仅难达减碳之效,更导致净排放量的增加。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告诉中央社记者,草案中如优惠率等规画,是希望增加企业减碳诱因,「以减量为出发点」;若企业未达成减量目标,就不得享有优惠费率。

至于对优惠费率的诉求,黄伟鸣提到,相关讨论都会在碳费费率审议会中进行,请委员深入评估。(编辑:李亨山)1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