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2 18:37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2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初审完成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涉及「增雇减税」、「加薪减税」的第36之2条,朝野立委认为行政院版条文诱因不足,且其设定的门槛能带来多少效益,资料不够完整要求补足,条文保留待协商。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版的修法重点包括,延长优税政策10年、删除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的启动门槛、删除新投资创立或增资扩展投资额门槛、维持增雇24岁以下员工优税政策、增订增雇中高龄及高龄劳工适用150%加成减除率、提高薪资费用减除率至150%。

依据经济部书面报告指出,若修法通过后,预计可增加4000名就业机会,带动5850个员工获得加薪。

朝野立委认为,政院版的增雇员工或加薪减税的加成率太低,导致诱因不足,失去修法的政策目的,因此,纷纷提案要求提高,从175、180,到200不等。其次,在野党立委认为,增雇员工抵税的年龄,应从政院版的24岁以下,放宽至29岁或30岁。

民进党立委邱志伟、邱议莹都表示,此次修法诱因要最大,才能促进加薪的效果最大,效益可以用科学量化方式呈现,但经济部没有提供相关数据可供参考,财政部也没有税损的资料,无法判断朝野立委提案,究竟该采取哪个标准较为适切,无法达到此次修法的目的。

对于增雇员工抵税的年龄是否应放宽,经济部中小企业署署长何晋沧表示,目前24岁以下的失业率逾11%,是全国各年龄层中最高,次高是介于24岁到29岁,约6%。一旦增雇员工抵税的年龄放宽到30岁,恐怕雇主会雇用24岁到29岁劳工,24岁以下劳工会反被稀释。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罗廷玮、洪孟楷对此均表不认同,他们表示,大学生毕业都22、23岁了,现在兵役延长,男生24岁才刚进入职场,根本无从受惠,因此,应延长至29或30岁。

几经讨论后,朝野立委同意条文保留交付协商,经济部、财政部及劳动部在协商时,应提出年龄层放宽,不同的增雇员工或加薪减税加成率,对于效益及税损的数据资料。

此外,国民党立委杨琼璎与台湾民众党团提案增订第36条之4,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品牌发展、健全会计制度的支出,在30%额度之内,自当年度起3年内可抵营所税50%。不过,该提案也未得到共识,条文保留送党团协商。(编辑:张均懋)1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