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6 18:43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6日电)台中市政府今天召开排放于大安溪放流水磷酸盐标准草案公听会,有多个中部环团到场陈情,要求将中部的乌溪与大肚溪也纳管;台中市府表示,将广纳各界意见,未来做为修订法规的参考。

公听会今天在中市府环保局举办,环境部、中部科学园区管理局均派员到场参加,多个环保团体会前也在环保局外陈情,要求中市府应不只大安溪,乌溪与大肚溪也应纳管,并揭露磷酸盐对河口沿海的影响。

争好气联盟发起人许心欣表示,乐见中市府管制工业放流水的磷酸盐排放标准,但草案只针对大安溪是不够的,因不只中科后里园区的厂商会排放高浓度磷酸盐,中科台中园区也有,甚至浓度更高,要求将其他受影响溪流也纳入管制。

台中市新环境促进协会常务监事张镇南表示,磷酸盐并非毒性物质,但对水体环境极不健康,如同肥胖之于人,不会有立即的生命危险,但会造成健康出问题。现在回收磷再利用技术非常成熟,政府长年放任不管,任由科技大厂大肆排放,而影响水体健康。

台中市环保局今天表示,依现行环境部订定的放流水标准规定,仅限制排放于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内的废污水,在正磷酸盐项目浓度应低于每公升4毫克,然而一般保护区外水体则无任何管制。

环保局指出,根据台中市新环境促进协会,针对大安溪中科后里园区排放专管排放口底泥调查,底泥磷浓度高达5万ppm(毫克/公斤),可能导致水体严重优养化而影响河口生态,鉴于磷酸盐浓度为水体优养化的关键因素,大安溪磷酸盐浓度管制刻不容缓,因此环保局拟优先管制大安溪磷酸盐排放浓度。

环保局表示,今天公听会各界所表达意见,会纳入未来修订法规标准的参考,既然设备可改善、亦有国外案例可循,环保局会审慎评估修正加严标准。(编辑:黄世雅)1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