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7 10:45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7日电)为吸引优秀外籍人士来台,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国籍法部分条文,将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居留年限,从现行连续3年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实,放宽为连续2年。

行政院在提案说明中指出,国际上专业人才竞逐激烈,台湾为延揽外国专业人才,持续检讨放宽相关法规。为吸引优秀外籍人士来台、增加归化的诱因,因此修法放宽居留年限的规定,且无需丧失原有国籍。

三读通过条文明定,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经内政部邀社会公正人士及相关机关共同审核通过后,申请归化所需居留年限,从现行的连续3年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实,放宽为连续2年,或曾在中华民国领域内合法居留连续5年以上。有殊勋在台湾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归化时免征国籍许可证书规费。

为解决被称为「黑户宝宝」的非本国籍无依儿少身分不确定的困境,三读通过条文也增订,无国籍儿少可由监护人社福机关或机构主动协助申请归化,就可享有社会福利服务、医疗照顾、就学权益等权益保障。

另外,配合民法成年年龄调降,因此将现行条文中的「归化人之未成年子女」,修正为「归化人之未婚且未满18岁子女」得申请随同归化。

民进党立委黄捷在三读后发言指出,条文通过后马上可以获益的就是台湾男篮,希望可以就此提升竞争力,继续为台湾争光,相信是很多爱看篮球的台湾人非常肯定的一件事。

民进党立委罗美玲提到,各国面临少子化、缺工压力,在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许多国家积极寻找归化人才以充实战力,因此希望修法增加诱因后,吸引外国专业人才归化。(编辑:张若瑶)1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