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8 17:35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前欧锑锑高层范立达涉助北京爱奇艺在台进行业务,一审无罪,二审今判有罪。范男说,检察官伪善及二审判决不公不义,因一审法官李昭然的用心,他依然相信司法并研议是否上诉。

范立达发布声明表示,他担任欧锑锑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因代理爱奇艺业务,被士林地检署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起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将一审无罪的判决撤销,改判他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声明指出,等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讨论是否提出上诉;但有些话要说,他认为「本案是一件不折不扣的政治案件」,并细数士检侦办检察官办案手法及指手摘其伪善,另对二审审判长庭内诉讼指挥不满,在先入为主的心证下,二审判决不公不义。

范立达提及,曾想过不要为这件案子,再继续与司法机关纠缠下去、再如此的消耗司法资源,但是又想到,已逝的一审法官李昭然是这么努力的为其等清白洗刷,判决书中表现出来的负责及坚信,他相信司法还是有希望的,也尊敬并怀念李昭然。

全案缘于,欧锑锑娱乐、斯翠明科技涉助北京爱奇艺在台进行业务,士林地检署起诉时任欧锑锑高层的范立达、赵善真、杨鸣,并建请没收千万薪资所得。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去年4月间判决3人无罪,判决理由提及,无法认定在台独立登记设立的「欧锑锑娱乐有限公司」及「斯翠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与大陆地区营利法人的北京爱奇艺划上等号,以及受北京爱奇艺的实质控制,也不能视为是北京爱奇艺的在台从事业务活动据点。

一审判决表示,北京爱奇艺透过欧锑锑、斯翠明的名义运作爱奇艺影音平台,可能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就大陆地区投资、资金来源监管或审查的限制。

不过,并不在检方起诉所主张两岸人民条例的第40-1条「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并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其中的「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及「从事业务活动」的限制范围。

案经检方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今天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非法为业务活动罪判决杨鸣、范立达各5月徒刑、赵善真3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二审指出,相关证据显示,欧锑锑公司是北京爱奇艺公司专为在台从事业务活动而设;双方的往来电子邮件,更可知欧锑锑公司与斯翠明公司的人事、预算、业务、财务、组织等,均直接听命于北京爱奇艺公司,而为北京爱奇艺公司非法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的工具,并非授权经销或代理关系。范立达等3人行为构成犯罪,并无证据证明3人领取薪资,是属于犯罪所得,不予宣告没收、追征。(编辑:张铭坤)11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