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8 22:02

(中央社记者陈怡璇台北8日电)近日发生餐厅拒绝导盲犬进入事件,北市社会局提醒导盲犬不是一般宠物,是协助视障者安全行进的工作犬,拒绝导盲犬进入将受罚,最高可处新台币5万元。

北市社会局今以新闻稿提醒,近日发生知名连锁餐厅以宠物为由拒绝导盲犬进入事件,但导盲犬就像视障者的「双眼」,是协助视障者安全行进的工作犬,而非一般宠物。

社会局表示,若拒绝导盲犬进入,违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0条规定,若未改善将处最高5万元罚锾,并须接受4小时讲习,呼吁营业场所业者注意法规,保障视障者及导盲犬进出公共场所的权益。

社会局并说,已接获民众申诉,正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00条规定函请业者提出改善措施,届期未改善将处罚锾及接受讲习;并持续加强宣导认识导盲犬,进而减少拒绝事件;民众若发现违法情事,可详细说明发生人、事、时、地等资讯,提出申诉

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0条规定,导盲犬或训练中导盲幼犬及其使用者、合格训练师、导盲犬寄养家庭等,皆配有相关证件供查验,也有进出公共场所的权利,因此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包括餐厅、烘焙坊等)、大众运输工具及公共设施负责人、业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绝导盲犬及导盲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条件(如缴纳保证金、将导盲犬留置店外等),若有违法事实,社会局表示将依法查处。(编辑:张铭坤)11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