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要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16 16:56
台北市议员林延凤质疑台智光案路线施作,「台通是承商,台智光是监造」负责人是同一人,毫不避嫌。记者杨正海/摄影台北市议员林延凤质疑台智光案路线施作,「台通是承商,台智光是监造」负责人是同一人,毫不避嫌。记者杨正海/摄影

台智光案延烧,北市2012年与台湾智慧光网联盟签订BOT案,合约期限25年,市议员林延凤下午在议会质询爆料,当年施作线路时「台通是承商,台智光是监造」负责人是同一人,毫不避嫌,北市的光纤缆线铺设工程的监造纪录恐「球员兼裁判」北市府应彻查。资讯局长赵式隆也表示,需要特别检视。

林延凤表示,外界对台智光自铺线路、光纤到府妥善率和覆盖率,多有质疑,议会财建委员会5月2日听取资讯局专案报告后做出决议,要求资讯局查明,但她接获爆料,「台智光」光纤缆线铺设工程,一是施工、一是监造,负责人是同一人,所有监造纪录公信力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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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凤要求,所有相关纪录,应该要提交议会财建委员会,因光纤缆线铺设是在郝龙斌市长最后2年,以及柯文哲上任后前2年,已经跨了2任市长,她要求应公开检视台智光线路的覆盖率,要有实际会勘及第三方检视,同时当时有没有申请路证、挖掘纪录,都要做比对检视。

对于台通是施工单位、台智光是监造单位,负责人是同一人,赵式隆坦言「利益回避比较好」且这样观感也会比较不好;工务局则表示,采购法中没有规定母、子公司不能投标,但履约过程中会提醒市府机关要注意。

针对监造、施工的关系,赵式隆直言这事情比较复杂,当初得标的是台通光电,后来公司因光纤到府案,成立了台智光,后来又委托母公司台通光电施作基础建设,所以这有需要特别检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