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4 19:33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4日电)国民党立委罗智强不满名嘴张宇韶指他「竟然要殷玮在公共场合帮他拿公事包」,提起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3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张宇韶须赔偿罗智强10万元,可上诉。

张宇韶于民国111年12月间在脸书(Facebook)发文指称,「罗智强竟然要殷玮在公开场合帮他拿公事包」及「对于这种作风外界必然觉得诧异,但原因大概只有蓝营知道,因为他们最清楚这种扭曲的政党文化与所谓等级尊卑」等语。

罗智强认为,张宇韶言论侵害他的名誉权,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偿30万元,并须将判决全文刊登于脸书专页7天。

张宇韶主张,罗智强是国民党著名政治人物,脸书粉丝专页有100万人以上粉丝追踪,罗智强现为立法委员,针对涉及公众事务领域事项,罗智强名誉权对言论自由应有较高程度的退让,对社会大众评论应有更高程度的包容。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指出,张宇韶指述的提公事包事件当事人之一殷玮(台北市政府发言人)曾出面澄清,没有帮罗智强提公事包,张宇韶引用不实消息来源的言论侵害罗智强的名誉权,判决应赔偿罗智强10万元,可上诉。

另外,北院认为,张宇韶「这种扭曲的政党文化」等言论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做适当评论,并无不法性可言,也没有不法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责任。(编辑:戴光育)11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