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最大宗洗钱案洗钱案两名被告所托非人,他们因为不会英语,所以请了两名助理来帮忙,未料遭到助理“黑吃黑”,卷走公司共45万3000多元。

33岁的助理Tan Yong Ren持本地国籍,他共面20项失信、刑事暴力、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公共娱乐法令和偷窃罪名的控状。

案情显示, 30亿元洗钱案的其中一名被告苏海金在2017年3月聘请被告担任私人助理,让他在公司Yi Hao Cyber科技公司负责招募新员工、当跑腿以及将支票存入银行。

由于苏海金不会英文,所以会先在公司的支票上签名,然后交给被告填写资料,这些支票用于生意上的付款。

不过,被告却趁机在2017年12月6日到2018年4月30日之间,在四张支票上填上2万5000元和自己的资料,然后兑现或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失信款项共10万元。

案情也揭露,苏海金随后将被告介绍给洗钱案的另一名被告苏宝林,因为后者需要在本地开设Xinbao投资公司,需要请一名会说英语的助理,协助填写公司的付款支票。

被告于是也向苏宝林下手,重施故技将总额23万元的七张支票存入自己户头。

被告昨天(27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盗用苏宝林公司银行卡 提走12万3000多元

被告面对的其中一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2月,在协助苏宝林处理公司业务时,看到一封信,里头有
一张华侨银行的借记卡(debit card),于是起了贪念,将它了起来,并在同年4月到7月之间分93次从公司户头提出10万7300元。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指他盗提1万5997元的控状。

被告至今并没有对两名受害者做出任何赔偿。
 

用不义之财来赌球 工业区非法开KTV

案情揭露,被告将卷走的不义之财用作私人开销,包括非法网上赌球。

此外,被告也承认在2021年6月到8月期间,在加基武吉1路(Kaki Bukit Road 1)的工业区非法经营KTV酒廊,里头有三个厢房,设有卡拉ok器材。

此外,警方在同年12月15日在一个住宅单位进行扫荡时,发现被告和另外19人在那里非法聚会,当时正处于冠病疫情管控期间,被告因此也触犯了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控方求判54到66个月

控方指出,被告卷走的款项较高,并且没有做出补偿,因此请求法官加重刑罚,针对失信和盗窃的控状判处他坐牢54到66个月。

另外,控方针对被告非法开设KTV、违反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和使用刑事暴力的控状,请求法官判他罚款。

这起案件将展延到下个月5日判刑,被告以5万元保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