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6-28 21:11
通缉中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通缉中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利用人头户炒作龙邦国际兴业股票、涉中信金并台寿保内线交易,二审分别判8年、16年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但人却「落跑」,遭通缉。朱因让买进龙邦公司股票的人受害,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提告,请求朱等人连带赔偿7532万4800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准,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朱等人上诉。

朱国荣炒作龙邦股票案,一审时台北地院于2016年10月5日指定保证金4亿元,并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且每天必须到派出所报到,当时由朱国荣的妹妹朱佩瑜于翌日缴纳现金,朱获释放。另外,朱被控涉及中信金并台寿保内线交易部分,检察官在侦查阶段也命以1亿元具保。朱原本每天晚上7点必须到台北市警信义分局三张犁派出所报到,但去年9月潜逃,高院同月28日发布通缉。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2012年11月23日至2013年1月11日间,朱用人头帐户以高价买进龙邦股票,致影响股票成交价格上涨,并有相对成交情形,时任国宝人寿公司副总经理洪秀惠等人明知他操纵龙邦股价,仍提供人头帐户、协助开户、依指示下单、盘后登帐、制作现金表及协助处理股款交割存汇提款,高院民事庭认为共同犯连续高买以拉抬股价、连续相对成交以制造交易活络表象等法律,应依证交法、民法规定连带赔偿被害人。

高院以2012年11月23日操纵行为开始前1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每股19.585元为这段期间龙邦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被害人所受损害应以这段期间买受龙邦公司股票的实际买进价格与真实价格间的差额乘以股数计算;如果被害人在这段期间卖出龙邦公司股票,而实际卖出的价格高于真实价格时,则以实际买进的价格与实际卖出的价格间之差额乘以股数,据以计算可以请求赔偿的总额。

经计算,这些被害人可以请求7532万4800元,高院的认定与一审相同,因此驳回朱国荣等人的上诉。

通缉中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通缉中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