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9 14:29

(中央社记者鲁钢骏新竹市29日电)新竹检方侦办竹市府交通处陈姓女雇员涉嫌受贿案,昨天侦讯12人后认为陈女等3人涉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开庭后谕知3人均以新台币20万元交保候传。

新竹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检方指挥法务部廉政署侦办新竹市政府交通处陈姓女雇员涉嫌图利、受贿等案,27日持法院搜索票执行搜索14处,并传唤、通知共12名涉案人到案。

竹检指出,经5名检察官于28日凌晨完成讯问,认为陈女及其友人高姓男子、厂商林姓女子3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罪嫌重大,有羁押必要,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检方表示,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昨天下午召开羁押庭后,谕知陈女等3人均交保20万元候传。

竹市府今天透过文字说明,去年市府接获民众匿名检举,指市府交通处1名雇员办理110年维护工程采购案时涉有贪渎不法,市长高虹安交办政风处调查后,去年6月签准同意并函送法务部廉政署侦办。(编辑:方沛清)11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