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佛蒙特州一名男子对警察比中指被逮捕后,怒告警方侵犯他的表达自由,经过多年的官司,佛蒙特州政府同意支付17万5000美元(约23万7400新元)和解金结束此案。

《华盛顿邮报》报道,警察杰伊·里根(Jay Riggen)在2018年2月于圣奥尔本斯拦截格雷戈里·邦巴德(Gregory Bombard),指后者对他比中指。

经过几分钟盘问后,里根让邦巴德离开,但邦巴德再次竖起中指并咒骂他,里根因此再次拦截他,以在公共场合进行亵渎行为和扰乱治安为由逮捕他。

邦巴德被关押入狱一个多小时,车子被拖走,富兰克林县检察官指控他扰乱治安。经过一年的审讯,检察官针对同一事件对邦巴德提出第二项扰乱治安的指控,指他在被拦下时“鲁莽地制造了公共滋扰”。但这些指控都被驳回。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佛蒙特分会在2021年代表邦巴德提告警察里根,指控后者侵犯了邦巴德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下赋予的表达自由权利。

代表律师希拉里·里奇(Hillary Rich)表示,警察需要尊重每个人在第一修正案下享有的权利,即使他们认为被冒犯或侮辱。

双方在本月12日达成和解协议,佛蒙特州将向邦巴德支付10万美元(约13万5600新元)的赔偿金,并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个人权利与表达基金会支付7万5000美元(约10万1700新元)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