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姓男子经营企业社,非法在台中地区代收垃圾,并勾结清洁队员协助载运至焚化炉处理,警方搜证后逮捕萧男等人侦办,检方日前依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诉。(翻摄照片)中央社记者苏木春传真 113年7月2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40702/1414x768_wmky_0_C20240702000090.jpg)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2日电)萧姓男子经营企业社,非法在台中地区代收垃圾,并勾结台中市清洁队员收受贿款后,协助载运至焚化炉处理,案经检警环共同侦办后,检方日前依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诉萧男等4人。
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台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执行「非法代收」垃圾扫荡专案,并勾稽垃圾车GPS行车轨迹及人员出勤异常情形。
环保局发现有非法业者某企业社负责人萧男,勾结陈姓清洁队员(现已离职),由陈男驾驶垃圾车,私运萧男非法代收的生活垃圾及废家具等废弃物,载运至乌日区焚化炉处理。
案经台中地检署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中区中队、廉政署及台中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萧男未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证,却非法代收垃圾,并透过清洁队王姓队员(现已离职)仲介陈男,以每车(400至500公斤不等重量)新台币1000至2000元不等代价作为贿款,要求陈男协助清运废弃物。
专案小组于今年3月间,持搜索票前往萧男的企业社据点执行搜索,查扣货车2部及自小客车1部,并带回涉案及证人共9人调查,经检方复讯后裁定,萧男及王男分别以10万元及5万元交保,陈男经台中地院裁定以15万元交保。
检方查出,萧男等人非法清运共计141次,陈男实际收受贿赂约12万8000元,萧男不法利得约35万9550元,2人在检方侦办时坦承,并缴回犯罪所得。
经台中地检署今年5月底侦查终结,将企业社负责人萧男、邱姓员工、清洁队员陈男及王男等共4人,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诉。(编辑:谢雅竹)1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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