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6-30 19:43

6月22日,随着法院代管款账户中3.5亿代管款分别发放至3家银行,标志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执行智慧,妥善使得一批共13件的执行案尘埃落地。

时间倒推至2020年4月9日,宝山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控股公司等三被告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一批共13件案件。原告银行因获得的汇票到期提示付款遭拒,故起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要求被告控股公司连带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益。诉讼期间,为保障自身权益,原告银行申请对被告控股公司持有的多家上市公司股票采取保全措施。

2020年9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相应票据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三被告迟迟未履行相应支付义务,原告银行于2021年2月同时就13起案件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直接拍卖被告控股公司持有的1亿股被质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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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拍!兼顾公平

考虑到案件标的总额巨大,为了更好地制定执行方案,上海宝山法院执行法官曲劲松在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公司。被执行人表示,公司是中国五百强企业,因受产业政策调整及新冠疫情叠加影响,造成公司资金链紧张,希望不要处置其资产,请求给予其6个月宽限期寻求债务解决方案。

为验证被执行人公司的说法,同时更好地了解执行人公司的真实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至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做实地调研,另一方面通过其他法院排摸被执行人公司的债务情况。

经过研判,执行法官认为,虽然被执行人公司资金承压,但其却一直未提出实质性和解方案。并且,处置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股票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如若一味拖延反而会影响后续债务纠纷的解决。

于是,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调,考虑到既能充分保证申请人利益,也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公司利益的影响,宝山法院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的情况下,精确计算案件标的,先行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3500万股股票。

如何拍?当好“店小二”

确定好拍卖只是第一步,股票拍卖除了程序上要按照司法拍卖流程进行之外,还要符合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特殊规定。如何顺利成交如此大额标的拍卖同样是一个不小的问题。如果一旦流拍,不仅会给清偿债权带来不确定因素,还可能减损被执行人公司的利益。

经过研讨,宝山法院决定根据股票可分割的特性,将拟拍股票分为7小份,每份500万股,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定价进行拍卖。这样可使每位竞买人可单独购买其中1份,极大地降低了流拍的风险。

同时,为了增加股票的成交概率,宝山法院与申请人银行方、被拍卖股票的上市公司以及拍卖辅助机构密切联系,希望他们积极向自己的优质客户进行推介。

2021年5月30日,所有网拍竞价结束,3500万股股票分别被三个竞买人以最高价格竞得,总成交价3.61亿余元。

“当看见所有股票均顺利被竞拍并成交后,我这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了。”执行法官曲劲松感慨地说道。

后续处理:不忘司法温度

竞拍结束后,恰逢被拍卖股票的股权行权分红日期临近。买受人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宝山法院鉴于实际情况及买受人的申请,从督促竞买人将款项全部汇入法院代管款账户,到奔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办理过户,前后仅用了10天。而就在过户的第5天,股票完成分红,竞买人如愿拿到依法属于他们的分红总计525万。

竞拍结束后的另一项工作是存放于法院代管款账户中的竞拍款项的发放。所拍股票的质权人、股票查封第一顺位及第二顺位的权利人均为银行机构。根据银行机构的行业习惯,6月底需要完成资金对账工作,牵涉到年中绩效考评工作。于是权利人一致希望法院能在6月底钱完成相关款项的发放。

但因为被执行人公司对其中小部分利息及执行费用的计算方式存有异议,如果根据执行异议程序进行处理,时间会大大耽搁。为了解决该问题,执行法官经过与多方当事人协商,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决定求同存异,对没有争议的绝大多数款项(3.5亿元)先行发还,小部分有争议的部分(1千万余元)按照程序理清后再行处理。

最终,在6月22日,3.5亿元分别发放给三家权利人银行组织。而被执行人公司也因为款项的及时发放,与其中一家银行组织另行签订了2.5亿贷款的展期,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

通讯员 胡明冬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