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中央社 CNA ( ) • 2021-10-22 00:10

(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1日电)今天是台铁普悠玛列车出轨翻覆案3周年,宜兰地方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司机员4年6个月。普悠玛罹难者家属不满判决,由普悠玛事故协会召开记者会并提出3点质疑。

普悠玛事故协会理事长董小羚是普悠玛事故中,家人伤亡最多的家属,她说,对于判决并不意外,标准出事基层扛、翻车司机背。

董小羚提出3点质疑,根据调查报告,列车行驶到曲线半径306公尺弯道翻覆时,车速为140公里,判决书指出列车倾覆点为里程k89+251处,她查证影片发现误差很大,列车进入弯道仅2秒就翻车,列车时速140公里每秒是前进38.8公尺,2秒只前进77.6公尺,而弯道的起点是k89+073处,加上77.6公尺,也就是列车行驶在k89+150公尺处就翻覆了。

董小羚提出第2个疑点是,列车4个主风泵中,有2个出车前就已故障,总风缸压力不足,造成列车经过弯道时强制启动切断动力,急煞造成翻车,应与速度无关。

董小羚也质疑台铁没提供普悠玛的原厂操作手册给相关人员依循,而是用台铁自己订的一套使用方法。原厂操作手册载明列车主风泵异常MR压力低于6.5磅必须立刻停驶,但事故列车即使MR压力已经低于5磅,司机要求停车还被拒,调度员还要求司机行驶到花莲,显然调度人员也不知道原厂操作的规定。

截至发稿,尚无台铁回应。(编辑:管中维)1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