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5:27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9日电)教育部今天公布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合作条件,预计8月上路。去年3月1日之后有虐儿等情形的幼儿园不能续约,且园所须于115学年达成师生比1比12。

准公幼是政府和私立幼儿园签约,借由补助提供平价教保服务,预计今年8月进入第3期。教育部征询各界意见后,今天公布第3期合作要件。

先前传出教育部规划的续约条件,要求3年内不能有虐儿等情形,引发部分业者反弹,家长也担心已就读的幼童,因园所不能续约准公幼,导致学费暴涨。桃园市教育局一度发函教育部,呼吁考量退场机制,续约条件不要溯及既往。

不过教育部今天正式公布的续约条件,已从3年内调整为去年3月1日后(「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施行)。如果负责人、园长对幼儿有违法对待的不当情事,并经地方政府调查认定情节重大,就不能申请续约。

师生比部分,比照公立幼儿园从1比15逐步迈向1比12,教育部要求准公幼须于115学年达成1比12,也就是班级内每1名教保服务人员最多照顾12名幼生(每班24幼生、2教保人员)。

原本外传的草案是113学年度就要达到1比12,引起业者反弹。教育部今天解释,师生比为第3期程准公共要件,采「113学年加强整备、渐进实施,于115学年全面达成」的方式办理。(编辑:管中维)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