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9:44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9日电)教育团体指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合作条件宽松、有偏向业者的嫌疑。教育部今天解释,会强化履约期间的退场机制,师生比1比12则采渐进实施,兼顾即将入学幼儿的权益。

教育部今天公布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合作条件,预计8月上路。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国幼教产业工会、全国教保产业工会稍早都向中央社记者表达担忧,认为条件偏宽松,恐难以导正准公幼业者长期以来超收、虐童等违规情形。

其中最受诟病的一点,教育部明订不能续约的条件,限缩为负责人、园长对幼儿有违法的情形。教育团体认为,教保人员虐童,园方也有管理的责任,应设计类似「记点」的机制,淘汰表现不佳的业者。

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解释,民国112年3月1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及相关条例修正施行后,针对违法对待幼儿的案件,已明定应处理机制,透过调查小组及认定委员会严谨审议。

教育部指出,「教育部推动及补助地方政府与私立教保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准公共教保服务作业要点」也有明订,准公幼履约期间,若发生可归责于园长或负责人的重大不当对待案件,政府可解除契约。

除此之外,教育部今天公布的第3期程要件,师生比1比12的目标采「113学年加强整备、渐进实施,于115学年全面达成」的方式办理,比教育团体期待的期程晚1到2年。

教育部解释,师生比仍为第3期程准公共要件。部分县市政府要求准公共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并同办理招生,已公告缺额并展开招生作业,为照顾学童权益,才采渐进实施。(编辑:陈政伟)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