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4 16:57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张瑷台北14日电)环境部推动淘汰旧车换购电动机车,温室气体减量效益归属环境部,民众可获新台币1000元奖励金;经济部加码至4000元,拟于上半年向环境部申请作为产业园区开发的抵减量。

经济部规划以每辆4000元(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减量效益各2000元)助老旧机车汰换为电动车,作为产业园区开发所需的抵减量,初估需1万辆,锁定云嘉南、高屏等地民众申请。

经济部今天表示,园管局已于今年1月委托专业团队办理整体规划及取得计划,协助取得抵换量,刻正研拟整体规划中;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完成计划向环境部提出申请。

经济部指出,考量抵换量有效期限制及厂商预定于2年后陆续设厂,将配合园区分期分区开发时程,依厂商进驻情形,逐年分派取得量以利完备环评承诺。

环境部表示,现有的收购方除环境部外,还有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地方政府仅台南市;目前未收到经济部递交计划申请书,也未收到个别环评案件提的抵换计划。

针对规模达应实施环评的开发行为,且涉及增加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达2.5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者,环境部透过「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增量抵换办法),要求开发单位必须以每年温室气体增量10%的抵换比率连续执行10年。

这项办法影响到园区兴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汽电共生厂兴建或添加机组工程、高楼建筑等,抵换的方法之一便是透过老旧汽、机车汰换成电动车所取得的减量效益。

为了管理每个开发案的增量抵换情况,环境部研拟「温室气体减量效益核发、转让及帐户管理作业要点」草案,帐户是依各环评案开立,不可再转给其他案使用,尽管是同一个事业单位的不同开发案,减量效益也不能转移。

环境部表示,依草案规定,事业完成增量抵换结案后,应申请帐户关闭作业,如何能符合已规范的条件,又不会浪费事业单位所取得的减碳效益,会再进一步思考;将尽速完成评估及相关程序后公告。(编辑:陈清芳)1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