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6 12:11
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对高教单位授予学术资格提出更完整规范。(图/取自人民网)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对高教单位授予学术资格提出更完整规范。(图/取自人民网)

第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规范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对高教单位授予学术资格提出更完整规范。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发言人杨合庆24日在草案二次审议后表示,《学位法》立法有5大重点。一是确立学位体制和学位授予资格;二是完善学位授予条件,明确各专业评分机制;三是完善学位授予程序,确保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等人员主体责任,确认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口试;四是完善学位授予单位内部异议复核程序,保护学位申请人、获得者合法权益;五是完善涉外学位的规定。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关于上述落实各角色主体责任的问题,杨合庆指提出3点重点。要求学位授予单位为研究生提供品行良好、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指导教师;要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加大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和支持;明确指导老师应认真履行培养责任,在各环节严格把关。

据新华社报导,《学位法》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品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国,对于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作为大陆学位制度的法律基础,已实施超过40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告诉光明日报记者,「学位条例作为一部适用实施40年几乎没有修改的法律,在今天看,确实不太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修改是必然的选择。」

根据光明日报2021年报导,大陆教育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规定迅速登上网络热搜,引发网民热议。

中国青年报2022年报导,多位拥有光鲜亮丽教育背景的知名教授因假学历、论文抄袭等问题陆续「翻车」,或是于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位的研究者,其研究品质难以查证,引发大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法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