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Now 新聞 ( ) • 2024-04-29 15:24

【Now新闻台】政府就《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提出修订,建议25类被列为「强制举报者」的专业人员只有知情不报而情节恶劣的个案,才会被判监。

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指,专业人员是保护儿童的重要伙伴,政府会确保指明专业人员,不会因担心刑责而误报或滥报。

政府会提出多项修订,包括厘清刑事责任,在条例草案中新增附表,列明何谓严重伤害,以取代条例中概括性的条文及例子,增加举报门槛的确定性,而附表可透过附属法例修订,保留灵活性,同时建议新增两项免责辩护,令专业人员不作出举报而不会违法,以及建议新增一项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等。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作出上述修订后,专业人员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才有可能面对监禁的刑责,即指明专业人员确实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而仍然不作出举报,而又未能符合任何豁免举报情况,或提出任何合理辩解时,才会作出检控。」

条例又列明,没有履行举报的指明人士,最高可被判监3个月及罚款5万元。对于部分专业人士对监禁罚则有疑虑,何启明强调有必要维持。

何启明:「我们现在的建议是,过去两年大家的努力达致成果,我们担心剔除监禁刑罚,会大大降低法例效力,达不到儿童编织全面而有效保护网的初心,最终社会会付出代价。」

法案委员会亦展开逐条审议程序,下次开会再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