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9 19:44

(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9日电)台北市政府8日发函台智光,要终止民国106年签订警察局专案合约。北市议员许淑华今天指出,若台智光不出席5月解约会议如何处理;市警局长张荣兴说,不排除研议直接提诉讼。

北市府与台智光的警用监视器子约争议,市长蒋万安日前表示,8日发函终止子约后,台智光有15天可以主张权利与说明,警察、资讯、法务等局处已成立联合小组处理。

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许淑华下午在议会警政卫生部门质询时表示,北市府虽已发文台智光要中止子约,但台智光回文认为并无违法,所以不提争议处理也不解约,但自己支持市警局处理态度「该解还是要解」。

话锋一转,许淑华指出,透过市警局公文却感觉处理态度不够积极,内容要求台智光应于5月2日与会,以研商后续硬体设备和资料移转事项;同时也提到,若台智光不服可提争议处理,透过民事诉讼、仲裁或调解等3种方式,择一处理。

许淑华说,由于各局处明年预算即将编列,希望此案能尽快处理,并初询市警局将以何种价钱编列预算,是选择厂商所提报的每月新台币2200元费率或是母约的1761元公版费率,希望不要再让议会作为遮羞布,有状况都说是议会审过的预算,认为议会全力支持警方维护治安却被抹黑,也盼资讯局能再帮忙争取降低费率。

她提到,若台智光不出席5月2日解约会议,不放弃、也不提供相关硬体设备,市警局是否可直接打官司、进行诉讼。

张荣兴答询表示,以市警局立场来看,不服解约是台智光的片面之词,但这是符合子约第15条相关事项,所以在4月24日就发公文给台智光,叫他们提相关资料来说明。

他指出,自4月8起终止子约后,市警局就不会支付原本子约费用,仅回到母约支付TGSN的1761元,当然台智光若不服可循上述3种程序处理,同时子约终止后,就可找其他家做接替备援处理。

张荣兴说,若台智光不出席5月2日会议,因终止子约后仍有3个月期限,台智光必须善尽其管理人责任,且不排除研议直接提起诉讼;若未来司法调查有涉及违反母约,北市府可直接接收台智光相关设备,属北市府接管财产,有不同层次处理方式。

同时,明年度预算将先由台北市资讯局审议委员会核定后再行编列,初步认为会是用1761元费率编列预算,且绝对不会用2200元编列。

资讯局也说,若改约后,台智光仍有配合义务,否则相关增加费用和损失都可向其求偿,并允诺会持续努力争取更低费率。(编辑:方沛清)1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