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4 14:26
示意图。(图取自Unsplash图库)示意图。(图取自Unsplash图库)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4日电)保母涉虐童案震惊社会,卫生福利部修订「直辖市、县(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访视工作指引」,近日发函给各县市政府,包括访视原则、分级访视及观察重点等,给予一致性的标准。

刘姓保母去年8月间接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1岁男童,涉嫌于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晚间10时许,对男童犯凌虐、妨害自由、伤害等行为;男童于同年12月24日凌晨无意识,送医后伤重不治。

为避免悲剧重演,卫福部修订「直辖市、县(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访视工作指引」,已在4月30日发函给各县市政府,即起生效。

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署长简慧娟今天出席母亲节活动,会前接受媒体联访指出,修订重点除了订定分级访视等原则外,最重要是针对访视观察重点,予以一致性的标准。

简慧娟说,过去在观察重点上没有特别提醒,这次因应实务需求,让观察标准一致,例如孩子的活动力等,以前比较重视硬体,现在纳入实际照护状况等。

为加强训练访视人员,简慧娟表示,访视出炉后,正规划设计课程,预计最快5月底开始,将分区举办工作坊,让第一线访视人员能够更了解访视、观察重点。

根据「直辖市、县(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访视工作指引」,访视原则涵盖不预约访视、不同时段访视、亲见收托儿童、如未亲见收托儿童后续因应等层面。

访视分为一般访视及加强访视,其中在加强访视部分,包含3岁以下全日托婴幼儿,以及针对出养童、发展迟缓、家外安置的儿童,都要加强访视,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

访视观察重点,除每次访视都要观察环境安全检核、照顾品质指标、辨识不当对待风险,以及相关处理要领,如儿童身上出现伤痕或伤势,应多角度拍照存证等。(编辑:李亨山)11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