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6 14:22

(中央社记者曾以宁台北26日电)流感疫情升温,卫福部疾管署今天宣布,即起至7月31日止再次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用药措施,若与同事或同班同学都出现类流感症状,皆可适用克流感等4种公费抗病毒药。

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今天对媒体表示,依疫情监测资料显示,近期类流感门急诊就诊人次呈上升趋势且处流行期,近4周社区合约实验室监测显示流感病毒以A型H1N1为多。

疾管署表示,考量流感重症病例数及流感住院人次仍多,故再次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下称公费药剂)使用条件「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适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疾管署上次启动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物使用对象,是自民国111年12月1日起开放,并一路延长期限至今年4月30日,时间长达17个月;与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因H7N9疫情扩大到17个月相当。

此次为结束扩大措施1个月多后再次启动,曾淑慧指出,此为106年的夏季流感疫情后,首次于夏季启动抗病毒药物扩大使用。

疾管署统计,112至113年流感季截至今年6月24日累计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例死亡。疾管署指出,目前国内公费药剂配置于各县市卫生局规划之全国约4000家合约医疗机构,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克冒、速克流及瑞乐沙。

疾管署提醒,今年流感可能与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众有类流感症状,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筛辅助检测外,如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危险征兆应尽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另由于目前流感抗病毒药剂未列入健保给付项目,公费用药治疗之时机及必要性,仍由医师依病患状况及临床专业决定。(编辑:李淑华)11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