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7 20:20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7日电)苗栗县今年上半年发生微型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达138件,县警局分析前3大肇因为未依规定让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及未依规定减速,将加强宣导并取缔违规事项。

苗栗县警察局今天表示,苗栗县民国113年1至6月微型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总计138件,其中造成人员受伤的「A2」车祸104件、仅车辆或财物受损的「A3」事故34件。

针对微型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苗栗县交通队分析前3大肇事因素,分别是「未依规定让车」占20.5%最多,其次「未保持安全距离或间隔」10.5%,第3是「未依规定减速」占6.7%。

根据统计,苗栗县警局指出,自111年11月底迄今,已告发取缔微型电动二轮车违规共计1487件,其中未戴安全帽370件、乘坐人数超过规定329件、不依规定停放车辆275件、酒后驾车181件、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行驶154件、不依规定转弯110件、擅自变更车体装置68件。

苗栗县警察局长陈世煌表示,将持续针对微型电动二轮车易违规项目,包括双载、未戴安全帽、违规停车等加强取缔,并呼吁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须年满14岁、不可酒驾、擅自改装及超速等违规,遵循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此外,因应「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微型电动二轮车不论新购或既有车辆,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挂牌并投保强制险,才可以骑乘上路,违反规定将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警方呼吁尚未投保挂牌的民众把握时间,尽速完成投保、挂牌。(编辑:戴光育)11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