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8 12:07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8日电)4月强震重创花莲观光,苗栗县政府为协助振兴当地经济,7月启动「奖励苗栗团体游花莲补助计划」,补助20人以上团体2天1夜以上行程,每人补助最高新台币1000元。

苗栗县政府文化观光局今天指出,「奖励苗栗团体游花莲补助计划」由主计、财政、民政、社会及文观局等跨单位共同研拟,主要鼓励劳工团体、农渔会、宫庙、社区发展协会、社团等,举办考察或自强活动时,能踊跃至花莲业务交流,达到促进花莲观光旅游产业发展。

文观局长林彦甫透过新闻稿说明,补助对象以苗栗县依法立案人民团体为主,每团至少20人以上至花莲县2天1夜以上行程,行程内需安排花莲县内2个景点、全团全程住宿花莲县合法旅宿业,并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原则上每人每晚补助500元,上限为住宿2晚补助每人1000元。

文观局表示,补助时间自7月起至11月15日止(依发票开立日期);补助方式采事前报备、事后核销,团体出团前,需事先向管辖机关报备,直至补助经费用完为止。

苗栗县长钟东锦表示,苗栗与花莲在许多方面有密切关联,不仅移居许多苗栗县民,花莲当地宫庙与苗栗县公馆乡五谷宫、通霄镇白沙屯拱天宫等宫庙,都有著香火相连,盼借由团体旅游达到增加旅游人数、提升住宿需求、促进旅行业及交通发展,带动花莲地区经济发展。(编辑:林恕晖)11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