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7-02 17:31

(中央社记者张祈花莲县2日电)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接获通报,有民众在合欢山国际暗空公园观星范围施放烟火,经查已违反国家公园内禁止事项,最高可开罚新台币3000元,目前警方已锁定车辆,持续追查中。

太管处今天发布新闻资料指出,接获民众通报,6月29日有游客在昆阳界址碑附近违规施放烟火,施放地点为国家公园境内,且是合欢山国际暗空公园主要观星范围,施放烟火有危及高山生态、公共安全及造成严重光害,更有引发森林火灾疑虑。

太管处指出,施放烟火行为已违反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8条「禁止于园区内燃放鞭炮、烟火、冥纸及其他危害公众安全之物品」,将依规定处1800元至3000元,已通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九大队合欢小队。

警方表示,已锁定行为人车牌资料,正持续以车追人,联系游客到案说明。(编辑:郭谕儒)1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