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 中央社 CNA ( ) • 2021-10-21 11:05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蔡姓男法官怀疑同事、曾姓女法官婚外情,涉翻拍曾女电脑画面挨告,一审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个月;二审开庭时,曾女哭求应从重量刑。二审今天驳回上诉,仍判5月,全案确定。

全案缘于,桃园地方法院蔡姓男法官去年5月25日下午,看见同办公室的曾姓女法官电脑LINE视窗跳出「老婆」对话,传讯息者是他与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怀疑曾女外遇,当下翻拍曾女电脑画面,并告知时任桃园地方法院院长邱瑞祥。

邱瑞祥随后在去年6月9日约谈曾女,并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发现她的电脑遭偷拍。曾女向邱瑞祥表示,她已无婚姻关系,因此,并非婚外情,且对方这名男子也已离婚。曾女为此在办公室电脑架设微形摄影机,拍到蔡男去年6月17日二度偷拍她的电脑画面,约20多张照片,因此对蔡男提告妨害秘密。

桃园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诉蔡男,一审的桃园地方法院认定构成2罪,应执行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5万元。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期间,蔡男庭上表示,对于一审认定犯罪事实没有意见。曾女表示,怀疑蔡男手上还有照片,若没和解,照片流出怎么办,一审只判蔡男5个月太轻,请求从重量刑,不要宣告缓刑。

二审今天上午宣判,认定原审判决并无违误,驳回上诉,仍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个月,得易科罪金15万元。全案不得上诉,已确定。

此外,桃园地院另具状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对蔡男进行个案评鉴,法评会决议,蔡男有惩戒必要,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目前由职务法庭审理中。(编辑:李锡璋)1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