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08 19:57

(中央社记者陈婕翎台北8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卫生福利部今天公布3类长照机构定型化契约范本,专家提醒定型化契约的消费者至上精神,可能限制长照专业判断弹性,建议强化照顾管理专员等公正第3方功能。

消保处与卫福部公布「居家式」、「社区式」及「机构住宿式」3种「服务类长期照顾服务机构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预计下周公告上路,进入辅导机构作业期间,9月底前完成各机构递审调整新契约,12月底前全面换约,全国约3500家机构50余万人受惠。

新出炉的契约范本保障弱势中的弱势者,重点除有至少3天审阅期,且机构应揭露设立许可证书、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争议处理等重要资讯,并要求机构须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长泰老学堂健康照顾体系执行长林金立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自从执行长照2.0以来,长期没有契约依据,如今有较明确定型化契约本是好事,但长照服务项目难以标准化,长照不是单纯消费性服务,反而与医疗服务接近,需要透过专业认知提供个别化服务。

林金立说,过度明确规定长照服务内容,家属与业者双方协商空间变小,主要是因为专业认知对长辈的好,与家属认知对长辈的好,可能有某些程度上的认知落差,可能产生冲突,「这是我们担心的」,长照定期化契约服务的是个案还是家属,需要被纳入考量。

林金立以长照服务中的「协助喂食」为例,在现行支付标准包含喂长者吃饭及看著长辈自己吃饭。陪伴长辈进食也属于服务范围,是基于专业伦理,鼓励长者自行用餐,维持功能,防止加速退化。以消费者导向的定型化契约,可能造成家属坚持「喂」,反而夺走长辈能力。

「这不是契约本身有问题」,林金立说,避免消费导向定型化契约与长照服务专业起冲突,建议契约协议时须有第3方公正者发挥功效,因为长照属于专业照顾服务,无法仅由消保官判定,需要强化照顾管理专员与长照2.0个案管理(A单位个管师),协助设计最佳服务。(编辑:陈政伟)1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