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18 04:09

人行道是供行人来往出行的道路,绝不应该是停车位,车辆如果停于人行道上,那就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交通安全常识!然而不知怎的,蓬安县周口街道办磨子西街社区大门外的狭窄人行道上,却长期有车辆乱停乱放,仿佛已经把此处人行道“占据”为其专用停车位了?这种现象很不正常!

车辆乱停社区大门口外的人行道上,群众被迫绕走马路,可能存在交通方面的风险,请问西街社区有没有对车主进行劝导与告知?社区大门外狭窄人行道上经常有车辆乱停,这样难道不会影响周口街道办磨子西街社区的形象吗?毕竟也是基层管理机构,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还是该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