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7 11:10

(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6日电)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今天公布统计资料,北市去年固定式测速照相杆取缔件数共29万5907件,其中水源道路往南的测速杆就占2万4068件,2度成为「杆王」。

为维护用路人交通安全,北市警方在辖内多处设置固定式测速照相杆以协助取缔超速违规车辆。根据交通警察大队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民国112年辖内固定式测速照相取缔件数共计29万5907件;相较111年的32万8212 件,有明显减少情形。换算北市去年超速罚锾约进帐逾新台币3亿元。

同时,北市去年前10大固定式测速照相取缔路段及件数,前3名依序为水源道路往南的测速杆,全年共取缔2万4068件;其次为环河北路三段葫芦街往北的1万9727件;第3名则为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有1万3287件。

另外7名分别为,市民大道与东宁路西向东的1万2802件;承德路四段百龄高中往北的1万2163件;北安路303号的1万1204件;明水路325号前北安国中前往东的1万137件;信义快速道路北往南文山隧道出口处的9633件;仰德大道四段格致国中往下山方向的9230件;罗斯福路五段204号的8318件。

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组警务员沈圣揆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行车超速将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另外,若行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40公里的严重超速,将加重处以6000元至3.6万元罚锾,并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编辑:李锡璋)11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