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6 22:19

(中央社记者陈怡璇台北26日电)台北市去年首创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保障劳工「离线权」。劳动局长高宝华今天提醒虽然暂无母法可罚,但仍可用劳基法针对加班开罚。

去年2月,居家工作型态因工作时间难定义、无法申请加班等,衍生许多劳资争议。台北市首创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要求企业建立工时回报机制、尊重离线权益等。

劳动局今天举行「劳动文化.活动赏」劳动节庆祝活动,高宝华接受媒体联访时被问及离线权相关议题。

高宝华提醒,虽然目前没有母法可开罚,但若雇主在劳工下班后还传工作讯息,即便注明不用今天处理、等上班再说,但对劳工而言已经在思考公事,那就算加班,这部分有劳基法规范,只要劳工举证,例如回讯息的截图等。

劳动局劳动基准科长洪三凯指出,若员工已读不回表示「没有想要服劳务」,劳动部过去曾函释,员工下班后收到主管的讯息、执行事务还回传,等于是下班后服劳务,起讫时间就是加班时间。

洪三凯说,出勤纪录不一定是打卡,任何1个电磁纪录都可以是出勤纪录,雇主若没给这部分的加班费,就违反劳基法;加班时间若没有特别约定,就以分钟计费。

高宝华并说,4月已上线「工作规则居家工作专章(范本)」,供公司企业参照制定工作规范,并举例欧盟等国觉得离线权很基本,所以未透过政府大力宣传。(编辑:管中维)1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