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交通及运输服务的韧性,交通部提呈交通领域(关键企业)法案,在国会进行一读,拟议立法收紧对关键交通业者的管制。

交通部发表文告表示,海陆空运输领域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冠病疫情更凸显了我国作为空中和海上枢纽的重要性。同时,许多国人的日常通勤,也依赖安全可靠的公共交通系统。

有鉴于此,法案将通过修订现行的四项法令,加强当局对海、陆、空交通企业的管制。((for web: 这四条法令是:巴士服务业法令(Bus Services Industry Act 2015)、民航局法令(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2009)、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法令(Maritime and Por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1996),以及快捷交通系统法令(Rapid Transit Systems Act 1995)。

根据法案,指定关键交通业者在收购或出售业务时必须通知及获得当局批准。这些公司在委任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方面也必须获得当局批准。持照经营的指定营运企业要委任董事会董事也须先获得批准。

此外,当关键服务可能受到影响时,业者也必须通知相关单位,由单位发出指引。在业者无法继续安全及有效地提供服务时,部长也能发出特别行政令,确保这些关键服务继续运作。

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可能接到当局发出的指令,进行人事调动等。

业者可以对当局的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