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3 19:14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23日电)新寿2023年6月底起落入资本不足,但未按当年所报财务业务改善计划完成增资,且今年再提改善计划也不足以让RBC回到法定标准,金管会今天罚新光金董事长陈淮舟及新寿董事长魏宝生减薪1年,并纠正新光金、限制新寿利害关系人交易。

摊开金管会过往裁罚史,已退场的国宝人寿等亦曾因未达资本适足等级,且未能于期限内完成增资,遭金管会调降董事长薪酬,不过,新光金为史上首见因旗下子公司资金不足被要求增资却未达成,遭金管会裁罚的金控。

新寿2023年6月底落入资本不足,但所提财务业务改善计划中,新台币70亿元现金增资规划最终跳票,仅完成15亿元增资,导致2023年12月底资本续处不足。今年新寿再提财务业务改善计划,但所提规划无法确保今年6月底资本适足率(RBC)回到法定标准,让金管会今天出手开铡。

金管会宣布,限制新寿不得新增与利害关系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新寿RBC达法定标准并报经金管会同意后始得恢复办理,同时,命令新寿调降董事长魏宝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3成,为期1年。

母公司新光金则因未善尽维持子公司新寿健全经营之责,进而影响金控整体财务业务健全,同步遭金管会处纠正,同时,命令新光金调降董事长陈淮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5成,为期1年。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对董事长减薪,并非裁罚性处分,而是管制性导正措施,金管会仍希望公司后续持续改善资本适足率,因此给予改善机会。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也说明,金管会要导正董事长,依比例原则,此次予以减薪,而非予以更严重的停、解职。

至于对陈淮舟减薪幅度高于魏宝生的原因,林志吉指出,主因母金控为子公司唯一股东,新寿要增资仅能向母公司争取,「我们认为母公司所负责任更大,担负增资计划最终讨论及决策决定责任,时程安排亦主要取决母公司对子公司挹注程度,因此对母公司董事长课以更高减薪幅度」。

金管会今天也宣布,限新光金2个月内、新寿1个月内提报具体、完整且可使新寿在合理期间RBC符合法令规定的增资、财务业务改善计划。蔡火炎指出,待经营团队提出新版改善计划,金管会将再审视是否符合监理要求,「我们先让公司讲,讲完后,我们会再审视合理性」。

根据金管会裁罚书,陈淮舟担任新光金董事长,充分知悉对新寿增资必要性与急迫性,却未善尽董事长职责,对部分董事或独董在董事会建议公司尽速拟定现增时程,让有意增资股东出资,陈淮舟仍主张并主导通过委托外部财顾评估,拖延增资时程,且至今未采取更积极有效作为,以督导新光金提出可确保新寿6月底RBC达标的增资计划及明确时程,有立即导正必要。

新寿方面,金管会于裁罚书指出,魏宝生身为新寿董事长,仅将金管会相关函示、到金管会沟通情形在董事会中说明,并未在董事会中表达应积极寻求新光金现增,且承诺今年增资70亿元中的55亿元尚未有具体时程,即在今年2月17日董事会通过无法使新寿6月底前RBC达标的改善计划,显见魏宝生未善尽董事长职责,不利公司健全经营及保户权益维护。(编辑:杨凯翔)1130423